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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耕地特殊保护、耕地开垦、农地保护、土地整理、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复垦等有关规定;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审查,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储备库建设,负责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方案的审查报批工作;承办与转用或征用同时上报的土地供应方案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矿产资源利用、地质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指导、审核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承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和农地转用规划审核;负责采矿权转让审核、招投标和拍卖工作;做好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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