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宁波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制订、实施我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地方性政策。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三)负责全市土地、地质矿产执法监察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四)制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用地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
(五)管理全市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察;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土地登记等工作。
(六)对全市土地资产、土地市场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抵押、交易、终止等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国有土地资产的清查、核定和处置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负责全市地价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上报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对中介机构评估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确认和备案登记管理。
(八)承担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负责建设用地的前期管理和跟踪检查;统一管理集体土地的征迁工作。
(九)依法保护和管理矿产资源,负责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查、报批;组织实施采矿权的招投标和拍卖,核发采矿许可证;培育和管理矿业权市场;依法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统一管理矿产资源储量,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负责矿山企业年检工作。
(十)负责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监督和治理;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组织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
党委书记、局长: 汪德 电话:88524949 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科,联系大桥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 汪善方 电话:88513572 协助局长抓好政工人事、纪检监察、地籍管理、勘测和地价评估等工作。 分管纪检室、地籍科、办证窗口、评估中心、勘测院,联系溪口所
骆龙飞 电话:88517156 协助局长抓好征地拆迁、矿产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统征所、矿管处,联系莼湖所
林 珉 电话: 88518910 协助局长抓好规划耕保、土地利用、开发整理等工作。 分管规划科、利用科、流转中心、土地整理中心,联系江口所
  谢佳守 电话:88518909 协助局长抓好法规监察、土地信访、执法巡查等工作。 分管法规科、监察大队、地产公司,联系尚田所

 

二、职能科室:

 
办公室
负责人
张旭东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起草和审核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主要文件;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组织、文印秘书、档案管理、政务信息、安全保密、车辆管理及对外接待等行政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的处理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管理宣传教育、新闻报道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纪检、老干部管理及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考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编制国土资源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与年度培训工作;负责信息化工作;编制国土资源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电话
88524982
88518900
 
规划耕保科
负责人
夏维君

组织实施耕地特殊保护、耕地开垦、农地保护、土地整理、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复垦等有关规定;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审查,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储备库建设,负责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方案的审查报批工作;承办与转用或征用同时上报的土地供应方案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矿产资源利用、地质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指导、审核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承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和农地转用规划审核;负责采矿权转让审核、招投标和拍卖工作;做好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电话
8527844
 
土地利用管理科
负责人
张雪峰
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转让、作价出资、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等管理办法;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组织审核土地评估等土地市场中介机构资质;承担土地评估价格的初步确认和土地等级评定的审核工作;实施镇、街道、村用地管理、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和土地资产、土地市场监督管理;承担企业转制的土地资产的处置及管理工作;承担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制定、审查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
电话
88518913
 
地籍管理科
负责人
韩晓霞

承担城乡地籍统一管理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承担土地确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终止等的权属管理和发证管理;组织全市国土资源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变更调查统计及动态监察;协助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土地使用权;承担全市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电话
88527843
 
法规监察科
负责人
孙岭洁

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政策调研,草拟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性规定、政策草案,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协调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具体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听证、应诉事宜;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及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组织对土地及矿产资源地质环境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国土资源来信来访工作;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电话
88524945
 
计划财务科
负责人
张彩娥
编制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组织实施财务管理;负责土地专项基金征收和国土资源规费的征收与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业务经费、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投资工作的监督检查;承担局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并监督国土资源系统的统计、财务工作。
电话
88527842

 

 

三、直属行政机构:

 
大桥国土资源所
负责人
梁国荣
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律和方针政策。负责本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依法办理国家、集体建设用地,农民个人建房用地和临时用地的审查报批手续。负责本辖区的土地调查、分等定级、登记、统计、建档、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等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域的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和造地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的矿产资源管理,使矿产资源做到有序开采。加强土地及矿产资源的巡查,调解各类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本区域各项国土资源规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电话
88587211
 
溪口国土资源所
负责人
林康俭
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律和方针政策;负责本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依法办理国家、集体建设用地,农民个人建房用地和临时用地的审查报批手续;负责本辖区的土地调查、分等定级、登记、统计、建档、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等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域的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和造地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的矿产资源管理,使矿产资源做到有序开采;加强土地及矿产资源的巡查,调解各类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本区域各项国土资源规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电话
88866718
 
莼湖国土资源所
负责人
王财根

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律和方针政策;负责本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依法办理国家、集体建设用地,农民个人建房用地和临时用地的审查报批手续;负责本辖区的土地调查、分等定级、登记、统计、建档、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等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域的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和造地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的矿产资源管理,使矿产资源做到有序开采;加强土地及矿产资源的巡查,调解各类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本区域各项国土资源规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电话
88745318
 
江口国土资源所
负责人
沈维杰
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律和方针政策;负责本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依法办理国家、集体建设用地,农民个人建房用地和临时用地的审查报批手续;负责本辖区的土地调查、分等定级、登记、统计、建档、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等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域的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和造地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的矿产资源管理,使矿产资源做到有序开采;加强土地及矿产资源的巡查,调解各类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本区域各项国土资源规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电话
88565001
 
尚田国土资源所
负责人
斯建国
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律和方针政策;负责本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依法办理国家、集体建设用地,农民个人建房用地和临时用地的审查报批手续;负责本辖区的土地调查、分等定级、登记、统计、建档、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等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域的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和造地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的矿产资源管理,使矿产资源做到有序开采;加强土地及矿产资源的巡查,调解各类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本区域各项国土资源规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电话
88633888

四、直属事业机构:

 
矿产管理处
负责人
吴波
负责实施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的标准、规程、规范;依法进行采矿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核;负责划定矿区范围,审查开采方案,审核采矿权评估结果;调处采矿争让、纠纷;组织编制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负责矿产资源保护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表及矿产资源年报的编制和矿产储量动态管理;核准停采或核销闭坑矿山矿产储量;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审查。
电话
88524805
 
土地流转中心
负责人
管君召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对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进行收购、储备,并负责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以盘活存量土地资产,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
电话
88581938
 
统一征地服务所
负责人
陈雄志
负责全市统一征地工作; 承办市土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
88524565
 
奉化市土地勘测规划院
负责人
唐永航
主要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土地确权定界、土地开发利用、地籍测量、地形测量、工程测量、数据处理、相关软件开发等地理信息技术服务。
电话
88595060
 
地价评估中心
负责人
袁均耀
土地交易、转让、抵押、出租等地价评估服务。
电话
88518903
 
地产开发公司
负责人
宋超美
建设用地统一开发,拆迁房屋的营建;国家、市重点工程以及乡镇工业区建设用地的前期开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前的综合开发;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承接土地成片开发业务;土地地批租业务代理(含涉外);提供土地咨询、服务;土地开发所需的建筑材料。
电话
88590669
 
国土监察大队
负责人
王仁辉
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案件的发生;加强执法监察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网格作用;负责开展国土资源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和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负责有关行政诉讼事宜;组织对土地及矿产资源地质环境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积极开展土地执法模范乡镇创建活动;负责国土资源来信来访工作;依法调处来信来访案件及纠纷;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
88518980
 
纪检监察室
负责人
王永明
监督检查局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执行情况,调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受理对局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总是的揭发、检举、控告;受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服党政纪处分申诉,保护合法权利;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完成局领导和上级纪委、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
88524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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